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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优秀毕业生”条件
更新时间:2013/6/25 17:18:46   来源:本站原创
1、 学制两年的学生,在校期间每学年被评为“三好学生”或“优秀学生干部”,
根据其一贯表现,学校受予“优秀毕业一”荣誉称号。
2、 学制三年的学生,在校期间每不年被评为“三好学生”或“优秀学生干部”,
根据其一贯表现,学校授予“优秀毕业生”荣誉称号。
3、 学制四年的学生,在校期间必须有三学年(或三年以上)被评为“三好”或
“优干”(最后一学期必须被评选上)方可授予“优秀毕业生”荣誉称号。(在四年中如
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不授予优秀毕业荣誉称号)。  
 
 
【文章作者:佚名】  【文章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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